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欢迎您! 2022-07-06 星期三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8900
436

天然气资讯周报(2019年10月第3周)

发布时间:2019-10-21

2019年10月11日~17日,本周全国天然气消费量为50.1亿立方米,较上月增加0.4亿方。市场整体运行平稳,下游用户用气需求稳中有升,但消费同比增速有所收窄。随着采暖季来临,部分储气库完成注气计划,开始为冬季采气做准备工作。

一、本周行业综述

1、消费情况监测

本周天然气日均消费量为7.15亿立方米,环比增加0.05亿立方米,增幅0.7%;同比增加0.45亿立方米(前值0.55亿立方米),增幅6.7%,日均消费量环比、同比增幅均有所收窄。




2、市场消费特点

本周天然气市场运行仍较为平稳。分行业来看,随着采暖区域进一步扩大,城市燃气消费量环比仍保持增长;工业燃料和化工用气量出现小幅增长;发电用气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分地区来看,采暖期临近,西北、东北地区受气温下降影响,消费量持续增长;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消费增长较为平稳,用户增量主要来自于城市燃气;西南地区天然气市场增长开始回暖,主要源于去年同期化工用户限产力度较大,开工率较低,但今年开工率总体表现平稳。

3、资源供应情况

本周老气田保持稳产,西南地区气田日均产量同比增加;海气到岸顺利;北方储气库提前结束注气期;北方大部地区开始降温,在下游需求快速增长拉动下,液厂结束节前市场低迷行情,开始反弹,出货量较上周出现较大增长。综合来看,本周全国天然气市场整体仍保持供需平衡态势。

(1)西南石油局今年产气突破50亿方

截至10月9日,西南石油局今年生产天然气50.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川西老井连续14年稳产在20亿立方米以上,元坝气田检修完成并满负荷生产。推进威荣页岩气田一期10亿立方米产能建设。预计全年可完成全年天然气66亿立方米产量目标。

(2)涪陵页岩气国庆期间日产销量超1730万方

国庆期间,涪陵页岩气田产量稳中有升,日产销量超1730万立方米,最高日产量达1800万立方米。

(3)浙江油田累计生产天然气超10亿方

截至10月11日,中石油浙江油田累计生产、销售天然气超10亿立方米。其中,页岩气10.16亿立方米,煤层气0.97万立方米。

(4)伊犁煤制天然气产气超10亿方

今年前八个月,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已累计生产天然气10亿立方米,实现产值13亿元,预计全年实现产值达17亿元。企业全面达产后,将生产天然气20亿标方。所产天然气通过西气东输二、三线管道输送至浙江。

(5)浙江LNG今年外输量已突破400万吨

10月1日,浙江LNG年度外输量突破400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6.0 %,完成年度外输计划量的73.5%。2019年,浙江LNG日外输量超过2000万标方达77天,已超2018年全年的53天,成为浙江省主力气源,日输气量占全省日用气量50%以上。

(6)1-9月我国天然气进口量超7100万吨

2019年1-9月全国累计共进口天然气7122.2万吨,同比增长10.0%;累计进口额为310.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6%。据此测算,1-9月份全国天然气进口均价为436.4美元/吨。

(7)文23储气库、大港油田储气库提前完成年度注气任务

截至10月15日,文23储气库累计注气23亿立方米,提前完成年度注气任务。

截至10月10日,大港油田储气库群今年累计注气18.71亿立方米,提前22天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二、基础设施建设动态

1、南涪管线工程顺利完成中交

10月10日,南川水江—涪陵白涛天然气管道顺利完成中交,预计10月20日正式投产。南涪管道是与涪陵页岩气田开发配套、解决页岩气外销的重点工程。管道途经南川、武隆、涪陵3个区县,设计压力10兆帕,全线设置1个输气场站、4座RTU阀室,大型穿跨越工程2处——乌江悬索跨越工程、分水岭隧道穿越工程,年输气能力达40亿立方米,全长65公里。南涪管道建成后将与涪陵—王场输气管道连接,通过川气东送管道,源源不断地将页岩气输往华中、华东等地。

2、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北段全线贯通

10月16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黑河—长岭段(北段)全线贯通,我国东北方向首条管道天然气进口通道正式打通。从今年12月1日起,俄罗斯开始通过中俄东线向我国供气,首期按每年50亿立方米供气,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供气量。

3、盐城新奥能源金红达分布式能源站项目通过核准

江苏发改委核准批复盐城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盐城金红达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该项目建设1台800KW燃气内燃发电机、1台880KW烟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1台1t/h燃气锅炉,另配置1台2t/h燃气锅炉和2台1044KW螺杆式电制冷机组用于调峰。项目总投资1450.3万元。

4、浙江舟山2025年将建成三个LNG接收站

浙江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宁波舟山LNG登陆中心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到2025年,白泉片区建成新奥LNG接收站一期、二期(500万吨/年),六横片区建成六横LNG接收站一期(600万吨/年),衢山片区建成衢山LNG接收站一期(300万吨/年)。

三、消费侧动态

1、2019年9月份上海天然气供需情况

9月份,上海燃气集团供应天然气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4%;1-9月份,上海燃气集团供应天然气合计71.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4%。

2、2020年底南京市70%餐饮场所将实现“瓶改管”

南京去年8月印发《南京市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一年来,已经有700多户完成改造,今年计划完成3644户,超过摸排总数的50%。根据计划,到2020年底,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全面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栖霞、雨花台两区完成70%,其他区完成50%以上。

3、江苏省前三季度天然气消费供应情况

江苏能源建管办公布,2019年前三季度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供应量200.14亿方,同比增加8.04亿方,增长4.2%。其中,西气供应量167.25亿方,占比83.6%;川气32.89亿方,占比16.4%。

2019年前三季度,城市燃气与工业燃料消费量占江苏省天然气总消费量比重53.7%。用气量由1月份的54467万方增长到9月份的94347万方,占比由26.0%提高到41.3%。其中,西气直供的发电厂为25家,川气直供的发电厂为3家,具备双气源供应的燃机电厂为国信宜兴电厂和张家港华兴电厂。直供工业企业为10家,其中化工企业8家,工业燃料企业2家。西气直供的化工企业为金陵石化、扬子石化、扬子-巴斯夫、仪征化纤、清江石化、金路化工6家;川气直供的化工企业为金陵石化、扬子石化、扬子-巴斯夫、仪征化纤、南京化学、南京催化剂6家。直供工业燃料企业为西气直供的中能硅业和苏州强隆。目前,江苏省天然气日均供气量7140万方,日最大供气量8080万方。

四、价格调整及走势

1、西宁市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2019年10月15日起,西宁市调整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

(1)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集中供暖锅炉用气价格由1.40元/立方米上调至1.5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等单位集中供暖锅炉用气价格由1.58元/立方米上调至1.73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由2.27元/立方米上调至2.42元/立方米;社会CNG加气站用气价格由1.92元/立方米上调至2.07元/立方米;公交CNG站用气价格由1.83元/立方米上调至1.98元/立方米;社会车辆(含出租车)加气气价由3.19元/立方米调整为3.34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按1.90元/立方米执行。

(2)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

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5.22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5.51元,每月每平方米上调0.29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

机关事业等单位集中供暖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供暖价格由供暖单位与用户协商议定,按实际租赁或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居民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5.51元为基准价的10%。

写字楼和营业性商业等其他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供暖价格由供暖单位与用户协商议定,按实际租赁或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居民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5.51元为基准价的30%。

2、南通市上调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下发《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自11月1日起对南通市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一阶梯气量基数为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下,销售价格从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6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基数为年用气量300-600(含)立方米,销售价格从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从3.60元/立方米调整为4.02元/立方米。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用户用气价格为2.68元/立方米。

五、主要政策和重大事件解读

1、“2+26”个城市今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出台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中要求,“2+26”个城市冬季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2019年12月底前,关停、压减不合格燃煤锅炉及生产线。“2+26”城市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锅炉淘汰方式包括拆除取缔、清洁能源替代、烟道或烟囱物理切断等。

各城市应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统筹确定2019年度治理任务。2019年采暖期前,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第一批试点城市力争基本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各地要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不得在各村零散式开展。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

此外,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应统筹考虑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19年12月底前,淘汰数量应达到任务量的40%以上。

8900
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