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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原创:吴佚 发布时间:2020-04-13

城镇燃气企业对于推动天然气在我国的应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4年5月,燃气特许经营制度正式实施,迄今已逾15年。这一期间,伴随国家天然气供应能力和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我国城镇燃气行业迎来了大发展时期。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将迎来更为宽松的市场发展环境,同时也面临内有转型升级、外有跨界竞争的更为严竣挑战。

一、深化改革创造宽松市场环境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管网等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和放松价格管制等方面进展尤为明显。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提升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2019年12月9日,国家管网公司挂牌成立,为更好地管住中间运输环节,实现“全国一张网”和管网公平开放,促进多气源竞争创造了基础条件。

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将涉及管道天然气定价的内容由目录正文迁移到附注之中,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同时,明确提出对目前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标志着以放松政府直接管制为方向的天然气价格即将步入快车道。

可以想见,随着上述改革措施逐步落地生效,天然气上游供给主体多元化、“气气”竞争格局将加快形成,城燃企业面对的资源采购渠道以及获取相对低价资源的机会增加,同时也对企业提升自身经营水平,增强应对市场波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国内天然气供需形势逐步趋向宽松

近年来,一方面,我国天然气生产稳定增长,随着中俄东线的管道开通以及国际LNG现货价格低位运行,进口补充渠道拓宽。今年1—2月,全国天然气生产同比增长8.0%,油气开采业成为疫情期间全国41个大类行业中仅有2个保持正增长的行业之一,而国际LNG 现货价格在原油价格暴跌带动下波动走低,国内资源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另一方面,国内天然气消费增速逐步放缓。2019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04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7%,远低于2018年的18.1%、2017年的15.3%。有关方面预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进一步回落至7%左右。

综合供需两方面的情况看,我国天然气市场由总体紧平衡、阶段性供给相对不足,向供需基本平衡,进而相对宽松形势转变。供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会相应影响城燃企业经营思路,由不惜代价拿资源、保供应,向多方比选,合理控制成本转变。

三、需求刚性增强

目前,除居民外,我国城燃企业还保障了一部分工业企业用户需求。部分工业用户用气灵活性较强,在供应紧张时可采取调整生产负荷等方式缩减用气需求,成为城燃企业调峰保供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从欧美等国家天然气市场发展经验看,由工业用户自主选择上游供应企业、签订用户合同,城燃企业由直接供气改为提供管道代输服务,是成熟天然气市场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天然气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对工业用户服务方式的变化,城燃企业用户构成中需求刚性较强的居民比例将逐步提升,保供方式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充分发挥自有及社会储气设施、市场灵活采购等多种方式组合作用,保障经营区域内天然气正常供应。

四、垄断环节监管持续加强

长期以来,国家及各地政府从严控制城燃企业配气价格,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开展的燃气工程安装业务成为城燃企业重要盈利来源。而国家在继续保持城燃配气价格强监管的同时,出台政策规范燃气安装市场,要求加强燃气工程成本调查监审,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将成本利润率控制在10%以内。同时,各地加快建立公平开放的燃气工程安装市场,吸引具备资质的新企业进入,推动燃气工程安装和改造业务市场形成有效竞争。在政府监管和市场竞争的双重作用下,需要城燃企业重构业务类型,将更多精力转回燃气等能源供给保障主业。

五、拓展新的服务领域成为趋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能源互相融合。能源消费革命将改变终端用能方式,消费者主权回归,将催生节能改造、能效服务等为代表的综合能源服务需求。随着国家电网“三放开”(即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电改方案落地,市场化售电企业逐渐增多,融合燃气销售业务也成为可能。新兴的综合能源企业将不再是单纯的电力与燃气,而是根据电、气产品价格、两套网络负荷的情况,为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和物联网的用能综合服务和整体智能解决方案。据新奥能源2019年度业绩显示,其综合能源业务增长超过170%,而港华燃气充电桩业务利润增长则超过146%。可以看到,城燃企业正逐步从单一的天然气分销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迈进,利用自身终端优势,向电力、热力用户拓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能源领域改革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城燃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将发生诸多变化,其经营管理也必须相应作出调整改变。具体到天然气资源采购交易方面,主要表现为两点。

一是合同类型变化。传统天然气购销模式下,市场供需特征表现不足,效率、环保、峰谷、储备等价值均无法充分体现。如前所述,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一方面,城燃企业获取资源的渠道更多,另一方面,应急储备能力和日调峰责任也进一步加大。这就要求城燃企业,在生产管理、运营过程中必须精准把握量价变化趋势,才能有效安排生产,实现效益。当前,上游供气企业已开始尝试推行多种销售合同类型,以基础年度合同保障最低需求,分季分月签订调峰量、额外量合同、代采合同等,通过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未来购销合同类型可能覆盖长期合同(通常为 12 个月以上)、中期合同(通常为 12 个月)、短期合同(通常为 1~4 个月)等。为了提升资源稳定性,部分城燃企业还须持续加强LNG业务,自建LNG储罐、采购短期LNG合同、参与LNG接收站建设,凭借灵活多变的交易机制和捕获市场信息的能力,在LNG现货市场中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二是交易方式转变。当前,天然气商品自由流动的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建立,气价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的产品及合约种类不断丰富,价格随市场变化的幅度、频率逐渐加大加快。传统单一气源顺价销售模式将发生改变,未来资源采购的方式和价格将更多样化,综合成本核算对城燃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这就要求城燃企业能熟练运用现货、中长期乃至期货、金融衍生品等市场,应对价格风险,锁定利润空间。未来气源采购、协调和下游销售业务将更加专业化,需要根据分月需求预测、价格测算等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根据不同的气源价格核算成本,组织气源采购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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