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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价区化”对市场的影响

原创:牛黎明 发布时间:2023-12-27

2023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最新一期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即《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628号,以下简称《通知》),在经过近半年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核定了国家网集团跨省天然气管道包括中东部、西北、东北及西南四个价区运输价格。本次天然气管道价区运输价格是在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中对价区运输价格的具体明确,当时意见稿中将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以宁夏中卫、河北永清、贵州贵阳等管道关键节点为界限,分别划入西北、西南、东北和中东部四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

运价率由此前的20个大幅减少至4个,实现了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一区一价”的转变,中东部价区运价率为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含9%增值税,下同),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立方米·公里,东北价区运价率为0.1828元/千立方米·公里,西南价区运价率为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分区来看,西北价区运价率最低,西南价区运价率最高,天然气消费量最大的中东部价区运价率居中,这也符合市场的预期。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价将跨省管道的支线、联络线也纳入中央统一定价,首次明确中央和地方管输价格的定价边界。

整体来看,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明显降低,为天然气市场用户进一步降低管输成本提供了依据,运价率“价区化”作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得到了市场的一致认可,未来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将朝着更加市场化、基准化的方向继续改革,笔者认为从以下方面实施将更好地提高天然气管道运输市场效率,建立天然气市场价格标杆。

一是采取“两部制”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新发布的价区运价率计费模式考虑到应用的延续性,仍然沿用了按距离计算管输费的方式,在当前管道互联互通和“全国一张网”的布局中,管道内天然气的流向越来越难以判断,特别是在中东部价区范围内,已形成了实际上的环状管网,天然气已实现了同质化的运输,流向复杂多变,无法固定,按上下载点的距离计算管输费已不尽完善。重庆能源大数据中心在2019年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呈交的“我国天然气管网运营规则框架研究”中提出,可以借鉴英国或欧盟做法,将中东部价区内采取“两部制”方法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将天然气管道中每一个上气点或下气点的能力作为配置管容资源标的,相应对每一个上气点或下气点分别设定容量费、流量费,其中流量费采用类似“邮票法”的计费方法,与管输路径、距离无关。用户需要预定上气点或下气点的容量,并按照预定量缴纳容量费;实际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量缴纳流量费。“两部制”定价机制的好处和实施条件在其他文献中已有完整描述。

二是建立价区基准点。我国天然气管道运输系统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四个价区范围均已明确,且每个价区的覆盖区域跨度比较大,市场差异比较明显。为方便市场用户交易天然气和买卖管道容量,需要确定价区内的基准点,特别是消费用户结构和流向都比较复杂的中东部价区更需要明确一个或多个基准点,建立价区内天然气定价标杆,实现中国版亨利港或NBP。基准点的好处包括建立现行体制下的天然气管网统一运行机制,统一建设国内天然气价格标杆,依托天然气交易中心建立天然气管网平衡交易的交收基准点,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天然气贸易和管网气量平衡,确保管网运行平稳安全。基准点可以是实体的,也可以是虚拟的,其中西北、东北和西南适合建设实体基准点,中东部可以建设虚拟基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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