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为落实国家关于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政策,加快储气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推进储气产品公开交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定于2026年8月21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储气无忧”服务竞拍交易(销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
2026年8月21日10:30-11:00。
二、产品信息
(一)产品定义
“储气无忧”服务是以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资源池、储运设施、全国市场布局的采运储销全产业链优势为基础,面向具有资源筹措能力的天然气经营企业,提供注气、采气、储气及配套管输的服务,满足客户就近入库、就近出库、灵活提取的储气调峰产品。
(二)产品卖方
卖方为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
(三)储气服务交易容量
详见“三、场次信息”。
(四)服务期间
2026年8月21日—2027年3月31日,买方在服务周期内可多次注采气。
(五)储气、提气点
“储气无忧”服务产品共5处储气点、7处提气点,包含石化金坛、河南文96、河南卫11、湖北黄场、四川清溪5座储气库,石化天津LNG、青岛LNG2座LNG接收站。
表1 “储气无忧”服务产品储气、提气点
序号 | 储气点 | 提气点 |
1 | 文96储气库 | 文96储气库 |
2 | 石化金坛储气库 | 石化金坛储气库 |
3 | 卫11储气库 | 卫11储气库 |
4 | 黄场储气库 | 黄场储气库 |
5 | 清溪储气库 | 清溪储气库 |
6 | / | 石化天津LNG接收站 |
7 | / | 青岛LNG接收站 |
买方在服务周期内,可选择任意上述储气库作为储气点,将自筹资源存储一定时间后,可选择任意上述储气库和LNG接收站作为提气点提取资源。
(六)合同模式
由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分公司(以下简称储气库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签署线下三方合同。储气库分公司负责“储气无忧”产品的具体执行工作,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负责开票结算。
(七)注采能力
买方单日最大注气量、采气量为买方购买的总容量服务的3%。采暖季期间(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买方单日最大采气量超过购买总容量服务的3%时,根据采气速率不同,按照阶梯收取超速提取费;非采暖季期间(当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买方超速注采计划,经卖方同意后,不额外收取费用。
(八)气质要求
双方各自交付的天然气应同时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天然气》中所规定的I类天然气气质标准与GB/T37124《进入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气体质量要求》中所规定的天然气气质标准。
(九)收费模式
“储气无忧”服务费用包括容量服务费、注气费、采气费、异地提取费、超速提取费等。
储气容量费:通过重庆交易中心竞拍交易形成容量服务成交单价。
注气服务单价:0.0253元/立方米。
采气服务单价:0.0253元/立方米。
异地提取单价:当买方选择的提气点与储气点不同时,按0.1元/方收取异地提取费。
超速提取单价:采暖季期间,买方单日最大采气需求超过购买的总容量服务3%时,按照每提高1%采气速率额外加收0.053元/立方米的标准设置阶梯价格。根据采气速率不同阶梯收取,具体费用如下:
表2 “储气无忧”服务超速提取阶梯收费标准
超速提取费阶梯价格表 | ||
序号 | 超速采气量 (采气速率=日采气量/总容量服务) | 收费标准 (元/立方米) |
1 | 3%<采气速率≤4%的采气量 | 0.053 |
2 | 4%<采气速率≤5%的采气量 | 0.106 |
3 | 5%<采气速率≤6%的采气量 | 0.159 |
4 | 6%<采气速率≤7%的采气量 | 0.212 |
5 | 7%<采气速率≤8%的采气量 | 0.265 |
6 | 8%<采气速率≤9%的采气量 | 0.318 |
7 | 采气速率>9%的采气量 | 0.371 |
原则上采气速率不超过10%且注采量不大于300万立方米/天,超量的注采计划需经卖方审核批复后执行。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税率6%。
(十)托运服务
买方应优先委托卖方进行资源托运,买方于上载点交付资源,于下载点接收资源,卖方负责交接点与储气设施之间的天然气托运,并收取对应输气路径的管输费。卖方无法提供托运服务时,经协商一致,买方可自行开展进出储气设施的天然气托运,但须配合卖方储运设施的实际生产计划。
(十一)“即存即提”服务
“即存即提”服务指买方委托卖方将资源由上载点托运至储气点,并于当日委托托运至下载点的服务。买方上载的储气资源当日提取的部分收取容量费0.05元/方,买方上载的储气资源当日未提取的部分按照竞拍成交价收取容量费。注采费、管输费据实收取。
(十二)大客户权益
针对2026年4月—2027年3月合同年累计竞拍成交容量大于等于5000万方的买方,给予专属容量权益及费用优惠。
2026年4月—2027年3月合同年结束,仍有资源未提取的部分,给予买方跨周期调节权益。若该部分资源跨周期至下一合同年的非采暖季(当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提取,该部分资源容量费按照买方上一合同年竞拍最高容量费的50%再次收取;若该部分资源跨周期至下一合同年的采暖季(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提取,该部分资源容量费按照买方上一合同竞拍最高容量的100%再次收取。采气费按照0.0253元/方收取。
(十三)计划执行
具体以线下三方合同为依据,办理资源上载及下载点手续,在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销售管理系统完成数据维护后正式开展计划执行,分为月度计划和日指定计划。
三、场次信息
(一)竞拍量:5000万立方米。
(二)起拍价:0.48元/立方米(含税价格,税率6%)。
(三)最小交易量:100万立方米。
(四)最大交易量:5000万立方米。
(五)交收时间:2026年8月21日12:00-2027年3月31日08:00。
其他交易场次信息详见电子交易系统挂单详情,请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若上述参数与交易系统挂单详情不一致,以交易系统挂单详情为准。
四、交易模式
本次交易采用竞拍方式,不设倒计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相关交易规则详见重庆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hinacqpgx.com/zdgz/。
五、交收结算方式
(一)采用“线下交收、线下结算”方式,交易双方根据电子合同约定,线下结算容量服务、用量服务等费用,线下开展交收等服务。
(二)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储气无忧”服务电子合同,通过CA证书电子签章方式即时生效。
六、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
(一)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成交金额的0.1%收取(交易成交金额=容量服务成交单价×成交储气容量)。
(二)交易保证金:按申报交易金额(申报储气容量服务单价×申报储气容量)的10%交纳。
请提前将上述资金转入重庆交易中心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确保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七、准入要求
买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资源筹措能力,已在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开户或符合开户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
(二)未被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列入天然气交易业务黑名单。
(三)能够按照国家保供相关要求,必要时服从统一调配。
(四)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重大违约、不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名单之列等。
(五)应提前向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报名。
(六)具备重庆交易中心“储气无忧”服务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八、申请报名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企业请将附件2“储气无忧”服务交易报名表(加盖公章或业务部门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gushy8.trqi@sinopec.com。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7:00。
未在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开户的企业,需将以下资料于2026年8月20日12:00前报送至邮箱gushy8.trqi@sinopec.com进行初审: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从事油气经营业务的相关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燃气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之一)。
九、入围通知
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收到企业的报名表后,根据提交的时间顺序开展资质审核,并于2026年8月20日17:00之后通过邮件发送审核通过的入围通知。收到入围通知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公布的交易时间在重庆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按时参加交易。
十、交易取消
未在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开户的企业竞得容量服务后,先行办理开户手续。若竞得容量服务的企业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卖方向买方出具相关说明后有权单方解除在重庆交易中心签订的电子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设施开放开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相关业务,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二)持有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许可证明(燃气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之一),且相关资质许可证明处于有效期内。
(三)能够执行天然气管网、储气库、LNG接收站等天然气储运设施相关技术要求,满足交接点压力、计量等生产运行相关规定。
(四)财务、信用、运营与债务偿还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十一、其他披露事项
(一)买卖双方将根据“储气无忧”服务电子合同,签订线下合同,电子合同未作约定或与线下合同冲突的,按线下合同约定执行。
(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由卖方、买方各自承担。
(三)请交易会员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产品电子合同的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保证金条款。交易会员不得以未认真阅读上述电子合同内容、不理解相关条款或不公平等为由,主张电子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电子合同。
(四)交易会员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现货交易管理办法》《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庆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参与交易时,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具体信息及电子合同文本。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五)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全部约定,并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请参与交易的会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理性报价。本公告与其他重庆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
联系人:李 旭;联系电话:18310898157。
联系人:谷守岩;联系电话:15102718940。
重庆交易中心 市场发展一部:
联系人:汤子灏;联系电话:023-62383819,16602341004。
附件:1.“储气无忧”储气设施介绍
2.“储气无忧”服务交易报名表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