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华中分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8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成品油采购询价差报盘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买方为销售华中分公司,卖方须为销售华中分公司准入的供应商,且具备重庆交易中心成品油相应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交易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卖方挂牌时间:10:00-11:00。
买方摘牌时间:11:00-12:00。
三、交易信息
1.交易方式:卖方报盘。即买方创建场次,卖方按自身情况挂牌,买方按需摘牌。
2.商品牌号、交收地点、价格类型及主要交易参数如下:
运输方式 | 船运(整船运输) | |
价格类型 | 升贴水(价差)送到指定交收地点的含税贴水价格 | |
最小交易量 | 3000吨 | |
最小交易单位 | 3000吨 | |
交收地点 | 九江金鸡坡油库 重庆唐家沱油库 | |
商品牌号 (交易标的) | 92号 车用汽油 | 95号 车用汽油 |
标准密度(20℃) | ≤720kg/m³ - ≤750kg/m³ | ≤720kg/m³ - ≤748kg/m³ |
质量标准 | GB17930 | GB17930 |
外采质量内控指标 | 详见《外采油品质量内控指标》 | |
3.商品运输:卖方包运。
4.交收地点
九江:九江金鸡坡油库。
重庆:重庆唐家沱油库。
5.交收期
约定交货日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26日0:00至2026年1月27日0:00),即2026年第二个调价周期的第六个自然日。
6.交收期类型
验收日期,即货物到达指定油库,到港化验合格时间。如供应商在约定交货日前5日内交货(即2026年1月21日0:00至2026年1月26日0:00),免收仓储费;如供应商在约定交货日前5日之前交货(2026年1月21日0:00前),供应商应支付仓储费用,费用标准为1元/天/吨。暂定在试运行阶段(2026年6月30日前)免收仓储费。
四、交易规则
1.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交易规则以及本公告,请参与交易的会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理性挂牌和摘牌,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2.挂牌时间内,卖方每次挂牌需按自身情况选择商品牌号、交收地点和密度,交易系统将按商品牌号和交收地点保留最新一次有效挂牌。卖方的挂牌信息仅自己和买方可见,其他参与者不可见。
3.摘牌时间内,买方须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密度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手动摘牌。
4.买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摘牌。
五、交收结算
1.交易结束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卖方应尽快同销售华中分公司线下签署成品油购销合同。
2.采用线下结算、线下交收。具体交收结算流程按双方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3.结算价格
双方线下签订成品油购销合同,其中:
92号车用汽油含税单价=汽油标准品基准价×1.06-贴水价格;
95号车用汽油含税单价=汽油标准品基准价×1.12-贴水价格。
基准价为2026年第二个调价周期(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的于2026年1月20日24时生效的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供应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价格。
贴水价格为本次交易卖方与销售华中分公司成交确认单中明确的成交单价。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销售华中分公司及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及相关交易规则。
重庆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志理,联系电话:13996064537。
销售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彭 杰,联系电话:13886105666。
附件:《外采油品质量内控指标》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