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浅析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展望
煤层气是赋存于煤层及周围岩层中的一种自生自储式非常规天然气,是一种优质清洁能源。由于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对天然气增产上量、改善煤矿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规模得到快速增长,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本文将对煤层气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展望进行浅析。
一、煤层气产业发展现状
(一)煤层气储量
截至目前,全球已探明煤层气资源储量约为270万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约占总量的89%。我国煤层气储量为70.76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总储量的26.2%,其中深层煤层气资源最为丰富,深埋于1500米以下的煤层气资源量约50.17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煤层气资源量的70.9%。
我国主要有42个聚煤盆地,其中煤层气资源量超万亿立方米以上的盆地有10个,按资源量大小排名依次为鄂尔多斯盆地、沁水盆地、滇东黔西盆地、准噶尔盆地、天山盆地、川南黔北盆地、塔里木盆地、海拉尔盆地、二连盆地和吐哈盆地,这10个盆地的煤层气资源量占到全国煤层气资源量的80%。
(二)煤层气产量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4)》,2023年全国天然气产量2324亿立方米,其中包括煤层气在内的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96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总产量的43%。2023年我国煤层气产量达到117.7亿立方米,约占国内天然气供应的5%,增量占比达到18%,成为国内天然气供应的重要补充。
我国煤层气的产量呈现稳定上升趋势,从2018年的52.4亿立方米增长到2023年的117.7亿立方米,增长了124%。2024年上半年,煤层气产量为82.6亿立方米,达到2023年全年产量的70%。2018-2024年上半年我国煤层气具体产量见下图。
从地区产量分布情况看,2023年我国煤层气产量以华北区域占比最大,约为82.04%,其次是西南区域,占比为7.75%。2023年全国共有15个省市开采煤层气,煤层气累计产量排名前三的省市分别为山西省、陕西省和贵州省,产量分别为112.7亿立方米、8.4亿立方米和8.3亿立方米。
(三)煤层气利用
煤层气是一种优质的清洁能源,燃烧同样热值的煤层气释放的二氧化碳量比石油少一半,比煤炭少四分之三,且煤层气燃烧时所产生的污染物只有石油的四十分之一、煤炭的八百分之一。随着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我国天然气供需缺口,煤层气需求量逐年增长,为煤层气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由于煤层气可以与常规天然气同输同用,因此煤层气被广泛运用于城乡居民燃气、工业燃料、交通燃料、发电、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项目等市场。
随着煤层气勘探开采技术提升、行业标准规范化建设以及国家出台的专项扶持政策,使煤层气产业实现快速发展。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持续推进煤炭开发节能降碳,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大力建设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示范项目。
(一)加大产业投资力度促进技术提升
2023年,全国煤层气勘探投资超30亿元,推动重点煤层气企业加大勘探投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约2900亿立方米。其中在鄂尔多斯盆地东缘2000米地层发现我国首个千亿立方米深煤层气田——神府深煤层大气田,探明地质储量超1100亿立方米,标志着我国在深层煤层气取得了重大突破。同年,我国深层煤层气勘探开发理论认识和技术获得重大突破,创新形成了有利区精准评价、优快钻完井、极限体积压裂、全周期一体化采气等多项深层煤层气技术。
(二)行业标准规范化建设卓有成效
近年来,针对煤层气的勘探、开采、含量测量、排采和评价方法等,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标准文件制度,对煤层气行业标准的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和目标。比如国家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8月发布并实施《煤炭与煤层气矿产综合勘查规范》,适用于煤炭矿产勘查时对煤层气矿产或煤层气矿产勘查时对煤炭矿产的综合勘查工作及其成果评价;国家应急管理部于2023年8月发布并实施《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适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并实施《煤层气资源勘查技术规范》,对煤层气资源的勘查技术规范提出具体要求;2024年9月,中石油华北油田提出的国际标准工作项目“煤层气可采性评价方法”提案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煤层气技术委员会审查并成功立项,填补了我国在煤层气国际标准领域的空白。
(三)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产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陆续出台并持续完善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支持煤层气产业发展。
1.财政补贴政策
2019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对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按照“多增多补、冬增冬补”的原则,将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方式从据实补贴转为以增量考核的梯级奖励方式,以结果为导向,鼓励地方和企业增产上气。考虑到煤层气可以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还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测量奖补气量时,煤层气开采利用量的比例系数是页岩气和致密气(相比2017年的增量部分)的1.2倍。补贴政策调整后,中央财政对于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不再确定定额补贴标准,而是根据地方和中央企业当年奖补气量占全国的比重,切块下达奖补资金,由地方和中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有利于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的原则统筹分配。
2.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增值税方面。对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符合条件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同时,随着国家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持续下调增值税税率,煤层气开采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已从2018年的17%下调至目前的13%。
二是资源税方面。与常规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6%相比,煤层气资源税税率处于较低水平。《资源税法》规定对煤层气资源税征收1%-2%的幅度税率,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在规定税率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资源税法》还规定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纳税人开采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免征或减征资源税。
三是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方面。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随着市场需求增多、技术水平提升、行业标准规范、产业政策支持等因素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勘探开采技术研发、转化和应用力度。近年来,我国煤层气勘探开采技术已经得到较大提升,但仍存在技术缺陷,主要因我国煤田地质构造复杂,煤层气储层品质差、非均质性强,针对不同盆地、不同地区、不同煤储层特征,煤层气开发技术适应性差别较大,目前我国中低阶煤层、碎软低渗煤层、云贵多层低渗煤层以及深部煤系地层等相关领域的理论和技术还存在较多关键性难题,导致我国煤层气存在产能到位率低、稳产能力差、产业规模发展慢等问题。
针对上述煤层气开发的“卡脖子”问题,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继续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按照“特定条件+适应性关键技术”的总体思路,加大力度鼓励相关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煤层气勘探开发基础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技术研究,加强对不同区块煤层气富集成藏、渗流机理、生产特征和配套工程技术研究攻关,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应用,有效提高自主技术研发和创新水平,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煤层气勘探开采技术体系。
二是解决矿权重叠问题促进资源高效开发。目前,煤矿井下煤层气抽采仍是我国煤矿区煤层气抽采的主要方式,由于煤层气与煤炭属于共藏资源,煤层气和煤炭存在矿权重叠现象,较难大规模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导致我国绝大多数的煤层气探矿权掌握在少数企业手中且勘探投入不足,煤炭和煤层气资源未能实现综合开发利用。
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科学稳妥区分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通过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简化煤层气勘查开采程序,切实解决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问题。同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相关企业统筹考虑煤层气和煤炭等共藏资源勘查开采的时间、空间、工艺和技术,在开发顺序、空间布局、采掘部署等方面统筹兼顾,促进煤层气和煤炭资源高效开发,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是通过交易平台发现煤层气真实供需价格。目前煤层气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价格与常规天然气价格联动,并根据产地市场供需情况和LNG价格等因素适时调整。但由于煤层气的开采成本和提纯成本普遍高于常规天然气,如果后续没有财税扶持政策,将影响勘探开发投入积极性。
建议相关资源企业可以探索将煤层气资源通过石油天然气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通过交易发现煤层气真实供需价格,有助于引导煤层气资源高效配置、合理流动,释放有效市场信号,为煤层气定价、相关城燃企业顺价,以及政府监管部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判市场形势,科学安排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营计划等提供可靠的经济预期,进一步推动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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