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市场整合的动向和认识
来源:燃气微观察
发布时间:2022-06-17
燃气行业竞争并购仍然呈高度白热化,几大燃气企业的并购战略没有减弱的势头,其它资本也在通过各种途径加速进入;同时,“求同”——燃气企业、各类资本之间的合作也日渐多了起来,主要是针对某一区域的某项业务;并提出应“更大尺度地看待(燃气)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合作”。
近年来,随着燃气市场增长进入一个相对平稳期,加之燃气事故多发,使得大家对现有的燃气市场产生了一些怀疑和反思,燃气市场的下一步怎么走?之前,浙江、广东等曾发文要求推动省内燃气市场扁平化和规模化改革,推动相关地市、县(市)天然气企业实现“一城一企”等,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比如浙江省2021年至2022年完成了省内燃气特许经营评估,2022年3月浙江瑞安六家燃气公司完成整合;5月底,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域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广州花都中石油昆仑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合同,广州燃气集团持有花都昆仑公司60%股权,实现控股。2021年1月,陕西网刊发了题为《加强规范化管理 实施规模化整合 推动我省城镇燃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文章,其中鲜明指出了陕西省内燃气市场“割据”的问题。2021年2月,有委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快推动我省城镇燃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提案,其中就有:三是推进城市燃气市场规模化整合。建议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立足燃气产业自然垄断的经营特性,实施市场化运作,推动各地政府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支持以国有控股企业为主进行规模化、集团化整合,推动实现“一城多企”到“一城一企”,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服务民生保供供给能力,从而将改革红利以终端气价下降的形式传导给人民群众。同时,出台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省属国有燃气企业集团专业化投资运营和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优势,加大投资并购支持力度,着力打造我省燃气产业千亿级市值上市公司。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提案答复时对“推进城市燃气市场规模化整合”表示支持。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管道燃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22〕48号),为推进全省城乡管道燃气建设一体化、经营规模化、本质安全化,促进管道燃气规范经营和安全管理,就全省管道燃气提出八项重点工作,以达到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一城一企、一县一网、城乡一体”的管道燃气建设经营格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指出“(四)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健全实施细则,完善准入条件,设立退出机制,严格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切实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相关产品、器具、设备质量监管。支持燃气等行业兼并重组,确保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务,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可以说,国家和部分省市有关“推进城市燃气市场规模化整合”的导向非常明显。现阶段,燃气市场内忧外患对燃气公司估值形成了负面预期,降低了整合的经济成本,激发了大型公司整合的动力和小微公司被整合的意愿,尤其是燃气事故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政府部门有意推动整合,提升燃气安全运行水平。一是内忧,2021年发生多起人员伤亡惨重的燃气爆炸事故,暴露出燃气行业欠账多,在未来5至10年内需要维持较大投入;二是外患,气源价格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一直处于高位运行,不少地方气价倒挂,虽然部分地方启动了顺价工作,包括采取气价补贴,但就燃气市场整体而言,尚未从根本上建立解决机制,还处于“扬汤止沸”的阶段。要充分认识到,燃气市场20年来的改革成果来之不易,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就必须来一场深入的反思、研讨、调研和设计,不能回避问题。三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四是不断健全法规,深化依法治气;建议适时启动燃气法制定工作。
五是公开公平公正,兼顾协调各方利益,以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且应强化良性行政规制。
六是抓好专业人才梯级建设,满足燃气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
七是借鉴其它行业领域的整合经验教训,“不再踏进错误的河流”。
八是做好临时接管、过渡共管等机制和方案,确保整合过程有序、平稳。
九是用足用好金融措施,鼓励养老理财等规模化资金进入,解决燃气市场短期资金需求,符合养老理财的稳定、长期的收益目标。对一般性社会资金参与一级市场,应设置较为严密的条件和程序,防范“快进快出”风险。
十是宜先“硬”再“软”,扩大物理连接先行,探索完善配套政策跟进。
十一是近期立足国内,远期放眼世界,逐渐打造具有国际化战略发展和运营能力的标杆企业。
(作者彭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