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什么是燃气经营权? 其实我没有找到官方定义,也没有找到具体哪条法律法规有这个规定。 那为什么会提到燃气经营权? 因为我看到很多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以及一些相关的文件(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发布的文件或者一些收购项目的交易文件等)里会有这个概念,而且,这个概念出现的时候往往是在讲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可这明明是两个概念,不能等同。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是很稀缺的,一个供气区域内一般就一家燃气企业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但是,一个供气区域内可能有多家燃气经营企业,比如经营瓶装气业务的,或者做其他非管道气供应业务的。 如果从字面含义去理解燃气经营权,应在是指经营燃气的权利。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所以,可以理解为,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就有燃气经营权。 但是,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就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吗? 显然不是。 例如,瓶装气企业也要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但就不一定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是怎么规定的呢? 各地政府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主要是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但这两部规章里规定的是特许经营权,规章全文也没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这个概念。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里面是有明确供气行业适用该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有提到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该办法。 2004年的时候,为了施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结合各行业的特点,制定并发布了《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对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有比较详细的界定,很多地方政府引入特许经营者也是使用了这个版本,或者以这个版本为基础进行调整。 当然,我们也看到一些比较简单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有的就是简单约定了燃气经营权,这其实是不准确的,也是有争议的。 我们在一些收购项目里面也看到有的公司或者律师把燃气经营权等同于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这也是不准确的,也是可能引发争议的。特别是管道气项目,最有价值的当然是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而不是普通的燃气经营权。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没有规定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不过一些地方燃气条例有规定,也有一些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规定。(文 | 王伟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