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0年2月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我们来梳理一下中美贸易战以来美国产丙烷和丁烷加征关税的事件。
第一次加征:2018年8月7日,美方公布从8月23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79项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征税清单包括半导体、电子、塑料、化学品和铁路设备等商品。中国立即予以了同等回击,8月8日晚8时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8月23日12时01分起,对约160亿美元进口的美国商品加征25%关税。美国产丙烷,丁烷,其他液化气及烃类气均在加征范围之内。加上丙烷和丁烷原1%的进口关税,美国产丙烷和丁烷关税将上调至26%。
第二次加征: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加征分别为5%、10%。另外特别指出,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其中位于清单一中的丁烷于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起征加5%关税,位于清单二中的丙烷于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征加5%关税。累加之前加征的25%关税,美国产丙烷和丁烷将到达31%的巨额关税。
第三次调整:2019年12月15日,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调整后:美国产丙烷关税26%,美国产丁烷关税31%。
2020年2月6日,此次加征关税措施调整后:美国产丙烷关税26%,美国产丁烷关税变更为28.5%。
自中美贸易战以来,为避免巨额关税,中国进口企业积极寻求非美国产丙烷和丁烷货源,或通过与日韩换货的方式满足自身需求。2019年中国进口LPG总量2068.49万吨,仅0.2万吨美国货源流入中国。2019年中国进口LPG主要来源国中东占比68.34%、马来西亚货源占比5.48%,澳大利亚货源占比5.37%,非洲货源占比9.93%,另有少量加拿大、韩国、西北欧货源等。尽管此次关税调整后美国产丙烷和丁烷仍维持高额关税,但这也意味着中美贸易磋商再度取得有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