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周一,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从中可见,尽管早在2015年的该目录中已经删除了成品油相关内容,但附录中仍然显示,成品油价格仍需按照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短期要达到全面放开价格仍然困难。
最新版的《中央定价目录》仅保留了基础设施使用、重要金融服务以及特殊医用等合计7项,从政策大方向看,电力、天然气以及成品油目前暂时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是完全摆脱政府定价的最后攻坚难点,但最终均要实现全面市场开放。
能源市场体制改革与中国央企主导的市场参与者格局相连,央企发挥稳定整体供应的作用,其他市场参与者常常只能发挥市场的边际作用。而另一方面,基于原料成本考虑的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对央企稳定炼油利润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且央企有较好的成品油零售分销和出口疏导手段,故尽管现行定价机制也会导致炼厂和零售端的汽、柴油价差严重偏离国内市场基础面的情况,但央企主导重新发现成品油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的动力仍非常有限。
未来即使七大炼化基地中有部分民营市场参与者崛起,其重心也在不断向化工下游转移,加之项目实际落地依靠强大的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后续新进入者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预计也不会太大。
附:
关于《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5年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形成了《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2月3日前,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2. 关于修订《中央定价目录》的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