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6月27日,来自北京经济参考报最新消息:社科院报告预计,未来30年天然气将是我国需求增长最快的能源产品,到2030年,我国天然气需求将近5200亿立方米,到2050年将超过8000亿立方米。
天然气已成为最受关注的热词。纵观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发展迅猛,但在此进程中,管理制度、经营模式等方面还相对欠缺。
今天要说的是作为全球第二大的液态天然气出口国——澳大利亚,相关专家预测,未来几年澳大利亚可能替代卡塔尔,成为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澳大利亚确实牛!作为天然气出口的翘楚,其在天然气产业发展、改革政策制定和战略规划方面的优秀成果,值得我国借鉴,从而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推进市场结构与监管改革。
一、澳大利亚篇
1、现状
天然气是澳大利亚继煤炭和铀之后的第三大能源资源。澳大利亚自1969年开始使用天然气,2017年天然气消费量占其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为25.8%。澳大利亚近10年天然气探明储量不断增长,2017年探明储量为3.6万亿立方米,较2007年增长了103.2%,平均年增长速度达7.3%。澳大利亚天然气产量逐年增长,2017年天然气产量为113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0%。
澳政府和业界都认为,只有出口才能把天然气变成财富。如今,澳大利亚成为经合组织国家中为数不多的能源净出口国之一,约72%的天然气用于出口。受原油持续上涨以及需求增加影响,2017年天然气出口量为8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4.4%。出口方面,澳大利亚是全球第二大LNG出口国。
2、改革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有6个州和两个领地。联邦制下,各州和地区政府对能源问题均负有宪法意义上的责任。因此,长期以来,澳大利亚天然气市场的参与者数量不多,州际贸易较少,行业发展缓慢。
为了减少天然气工业竞争中的障碍,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氛围,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促进天然气行业发展,澳大利亚政府自1994年开始采取相应措施对天然气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
其一,立法护航
先后颁布了《1997年天然气管道准入协议》、《国家天然气法规》等法律条文,对于涉及到防止企业滥用垄断权力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监管职权则颁布了《2010年竞争与消费法》和《天然气管道准入协议》等法律法规,为天然气输配管网的合理利用和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消费者自主选择供应商及竞争性天然气销售市场的形成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基本形成了一个鼓励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透明公开的天然气市场。
其二,优化架构
澳大利亚于2001年成立能源部长理事会(MCE)。MCE由联邦和各州(地区)能源部长组成,其主要职能是研究并提出澳大利亚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国家级能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促进形成国内统一的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并评估两个市场的监管体制现状与潜力。为了形成统一、透明的全国性天然气市场,MCE于2004年下设能源监管委员会、能源市场委员会、竞争和消费者事务委员会三大机构,开始逐步向全国统一的监管体制过渡的改革进程。
其三,监管到位
在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面都建立了对监管部门相应的完善监督机制。在立法监督方面,天然气产业监管机构定期向立法机构汇报监管工作,立法机构有权力通过听证会和调查来了解监管机构的运作和业绩情况。在司法监督方面,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不当或与产业参与者之间出现分歧,且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利益受损方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在社会监督方面,建立消费者协会组织保障消费者利益,同时还建立健全听证会制度,政府通过加强监管来遏制市场权力的滥用。
其四,开放上游市场
澳大利亚天然气产业结构改革的目标是使非自然垄断领域的上游生产成为完全竞争市场。实施更为灵活的探矿权制度,使那些已发放了许可证、却未投入工作量的区域的探矿权能够及时地转移到新的投资者手里。在上游基础设施领域实施第三方准入制度,打破天然气零售和批发领域的国有垄断,使生产商(供应商)与国有石油公司能够一起参与天然气批发市场的竞争,并吸引更多的私人和外国资本参与管网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以鼓励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进行更多的有效投资。
3、成效
澳大利亚天然气行业改革成效显著。
其一,在国家能源框架下,形成监管产业规制
通过不断的立法改革,澳大利亚形成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能源监管框架,保证了天然气产业作为公共事业得到全面的监管,从而避免了自然垄断带来的价格高企等问题。
其二,促进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共同发展
全国大部分州(地区)的电力批发市场得到了高度整合,在发电和天然气生产领域以及东部、南部各州之间的输电网和天然气管输领域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在大中型商业领域实现了有效的批发和零售竞争,并在部分州实现了小用户的零售竞争。提高了网络的可靠性,实现了高水平的供应安全保障。
其三,形成了竞争性的天然气上游市场
由于实施了灵活的探矿权制度, 使那些已发放了许可证、却未投入工作量的区域的探矿权能够及时地转移到新的投资者手里,鼓励了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更多的有效投资,天然气上游领域有多家生产开发商参与市场竞争。
二、我国篇
1、问题
2014年以来,我国天然气行业的改革步伐加快行,但仍面临很多问题。
其一,出台的新政虽多,但落实较难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天然气开采、运输、经营等相关的政策,但由于不少政策规定过于笼统,缺乏配套性措施,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其二,天然气管理体制改革不适应天然气发展需要
天然气主要由管道输送到终端用户。我国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相当一部分也是地方国有企业为主,由于天然气管网的自然垄断特性,造成输气成本居高不下,政府对管输成本监管能力不足,其输气价格的话语权基本上由企业掌握。
其三,法律法规和技术服务标准不适应天然气发展
我国天然气在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方面缺少法律依据。譬如,我国天然气以标准立方米计量和计价,而不是国际通用的以热值计量与计价。这种计量方式热值偏差较大,使得用户在维护合法权益上缺少制度保障。天然气还需要完善不少相关制度与标准。
其四,政府对天然气市场监管严重不足
政府在保障天然气供应方面下了功夫,而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市场建设和监管更显不足。国家层面虽然有能源监管机构,但缺少应有的标准和手段。
三、启示篇
说了这么多,言归正传,澳大利亚值得借鉴的经验如下:
其一,完善配套措施,推动相关政策顺利进行
政策能否顺利落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要想推动相关政策顺利落地,需出台更细致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明确天然气参与主体的责、权、利,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尤其是操作程序和相关标准,同时赋予监管部门职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其二,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上游天然气市场开发
我国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是促进国内天然气开发。2017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40%,业界预测到2025年将超过国际公认的50%的进口警戒线。由于我国进口天然气数量巨大,必须加强国内天然气资源开发,否则不可避免要承受较高的气价。加强国内天然气开发尤其要重视页岩气,同时采取有力的财政政策支持煤层气开发。要以新疆油气上游改革为经验,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制度,把更多有利区块投入开发。
其三,完善天然气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
深化天然气领域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完善法制体系,保障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当前,首要的是对天然气进行立法,同时修订完善有利于天然气发展的规章与政策等。
其四,加强对天然气市场的监管
目前天然气市场,需要建设相应的监管体系,包括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市场信息与交易平台建设,质量监测中介机构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违法违规案例的公开和行政处罚等。设立第三方独立调度机构,按交易规则进行市场交易并公开交易信息,根据市场交易结果进行实时调度,由政府监管机构对调度实施公开、公正与公平性监管,调解市场争议,处罚违规行为。
我国天然气改革路漫长、艰难,澳大利亚为我们打造了成功的学习范本,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天然气改革将尽早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