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哈纳斯)将于10月14日起,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持续开展液化天然气竞价采购交易。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买方为宁夏哈纳斯,卖方应具备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
请有意参加交易的卖方会员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液化天然气生产量或贸易量、液厂销售委托书、三个月以内液化天然气气质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以下邮箱:nxhanas@hanas.com.cn。
二、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的10:00-11:00,从10月14日(星期五)起持续开展,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三、商品信息
商品名称:液化天然气(LNG);
起拍价:买方挂单的起拍价格包括液化天然气价格以及运输费和税费。液化天然气价格和运输费均按照交易当日宁夏地区平均价格计算;
最小变动价位:10元/吨;
交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洪胜路与广源街西南角(银川市应急调峰储气项目工艺区内);
交收期间:交易达成后,24小时以内交付;
商品运输:卖方包运(卖方在交收期间内包运至交收地点);
付款条件:先款后货;
其他商品信息详见交易系统挂单信息,请提前登录查阅。
四、交易规则
本次采用卖方报价竞拍交易,倒计时时间为3分钟。若倒计时结束前无最新有效申报或到达交易结束时间,则交易强制结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具体详见《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现货竞拍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交收和结算
本次采用线下交收、线下结算。结算价格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执行。交易达成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包括结算价格的电子合同。采用一票制结算。
六、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
(一)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收取标准按《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公告》(2018年第2号)执行。
(二)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资金由交易资金账户转入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交易结算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入金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联系人:王艺博;联系电话:023-62897550,17302317360)。
七、质量要求
(一)液化天然气原料气为管道天然气。
(二)气化率不能低于1480。
(三)液化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2018《天然气》中所规定的Ⅱ类天然气标准。
(四)卖方需随车附带原厂三个月以内液化天然气气质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发送电子版),买方保留对卖方所供液化天然气进行检验的权利。
八、天然气计量
计量结果以买方出具的《称重计量单》为准。
九、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和宁夏哈纳斯解释为准。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