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道天然气现货交易电子合同》中买方选用交收地点说明的公告
2020年 第6号
各有关交易会员:
根据当前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展情况,在我交易中心交易的会员,若有多个接气点,具体交收地点需由交易双方结合供气资源及供气管道运行能力、接气点计量分输能力、用气基础设施能力等协商确定(原《管道天然气现货交易电子合同》中列示的交收地点不具有强制性)。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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