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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天然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9月30日至10月5日LNG资源采购交易的公告(2026年第522号)

发布时间:2026-09-28

四川省天然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储运)定于2026年9月29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5日液化天然气(LNG)竞标交易(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信息

(一)价格类型:升贴水报价(含税价格),结算单价与基价详见本公告“第三条 交收与结算”。

(二)交易标的:以管道气为原料的合规LNG液化工厂产出的液化天然气。

(三)质量标准:液化天然气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GB/T 38753-2020《液化天然气》。关键指标如下:卸车液温≤-146℃;甲烷摩尔分数≥95%;高位体积发热量≥37MJ/m³且≤39MJ/m³;氮气摩尔分数≤0.38%。买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交易时间: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14:15-14:30。

(五)竞标量:3000吨(具体以电子交易系统内公布的竞标量为准)。

(六)起拍价:30元/吨。

(七)交收时间:2026年9月30日08:30—10月5日23:30。

(八)交收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1号遂宁储气调峰基地。

(九)单一卖家最小交易量:500吨。

(十)单一卖家最大交易量:1000吨。

其他交易信息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操作路径为:我是卖家-竞标响应-场次查询。

本次交易不接受多个关联公司参与竞标。关联公司的意思即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二、交易规则

(一)本次交易采用竞标(竞卖)交易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交易时间内,卖方可多次申报,但单个卖方仅有最新一组量价信息视为有效申报。

(二)倒计时:本次交易不采用倒计时。

三、交收与结算

交易达成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合同并加盖电子印章。

(一)交收方式:线下交收。

1.达成交易的卖方应按买方统筹安排分批次交付,不允许一次性集中交付,买方日最大接收量原则上不超过400吨。卖方应提供运输车辆监控管理平台账户信息、液化工厂最近半年检验的气质报告、装车过磅单等资料,供买方查验LNG资源来源地。

2.交付标的物的装车车辆应施打液化工厂的铅封和买方的专用铅封,并保持到站卸车时铅封完好有效。到货铅封一旦破损的,买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3.本次竞标量为买方9月30日至10月5日的预估采购量,最终实际交收量依据市场报价、库容余量、接卸能力由买方与卖方协商确定。

(二)结算方式:线下结算。双方按交收期内的每日实际交收量以及每日结算单价据实结算货款。

1.每日结算单价(S),为成交升贴水价格(Po)与每日基价(Pb)之和,即S=Po+Pb。每日基价(Pb)为交收当日重庆交易中心(重庆能源大数据中心)发布的四川LNG厂站价格(查询路径:微信小程序“长江资讯”-价格与指数-区域LNG场站价格)。每日结算单价(S)为一票制含税价格,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新税率计税方法作相应调整。卖方申报前应自行核实货源、槽车运力、运输距离及运价等因素,充分评估供货的经济性。

2.节假日(含调休)期间交收的货物,双方应在节假日结束后3日内完成对账结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付款。工作日期间交收的货物,双方应在交收次日完成对账结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付款;若交收次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四、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按60万元定额交纳。

(二)交易服务费:按4元/吨收取。

请提前将上述资金转入重庆交易中心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确保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三)履约保障:卖方未按照买方要求完成交付的情况,经买方确认,由重庆交易中心核实,买方有权与重庆交易中心协商扣除卖方交易保证金,扣除的交易保证金由重庆交易中心划转至买方。

五、准入要求

(一)卖方须具备LNG稳定货源组织能力,货源为以管道气为原料的合规LNG液化工厂产出气源,以保障交收期间按照买方调度安排稳定供货。

(二)卖方须具备LNG槽车运输协调保障能力,自有或有长期合作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危化品运输车队,可匹配交收期运输需求。

(三)卖方须具备重庆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LNG)交易会员资质,且具备液化天然气(LNG)卖方权限。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六、其他说明

(一)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现货竞标交易细则、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交易时,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具体信息及电子合同文本。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二)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全部约定,并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请参与交易的会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理性报价。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四川储运协助处理。

 

重庆交易中心 市场发展一部:

联系人:张尧;联系电话:19122165195。

四川储运:

联系人:叶宇杰;联系电话:183227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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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