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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交易的公告(2026年第314号)

发布时间:2026-06-2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销售”)定于自2026年6月30日起,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信息

(一)商品名称:液化天然气(LNG)。

(二)质量标准:液化天然气质量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8753-2020《液化天然气》标准外,还需满足《液化天然气(LNG)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第3条约定的质量要求。

(三)交收点:对应加气站LNG卸车区法兰片。

(四)运输方式:卖方包运到对应加气站,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到站报价中。

(五)价格类型:到站价(含税),报价单位为“元/”。

(六)加气站信息:各加气站名称、地址(导航定位)、交收时间、接受的资源类型(包括液厂和井口均可/仅限液厂)、特殊约束说明(如罐容限制、限行规定等),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卖方报价前请仔细查阅。

二、准入要求

买方为重庆销售,卖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庆销售入围液化天然气(LNG)供应商,且已与重庆销售签订采购合同。

(二)具备重庆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LNG)交易会员卖方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三)为保证交易及交收的顺利开展,买方有权根据近期交收履约情况、商品质量等因素,在每次提报采购需求时确定当次可参与报价的卖方范围。具体以卖方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

三、交易规则及交易时间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交易包含以下三种模式:

(一)常规采购

1.买方发布各加气站采购计划,卖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电子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匹配并生成预成交信息。

2.交易不定期开展。重庆交易中心将于买方提报采购需求的交易日10:30,向当期可参与报价的卖方发送短信通知。卖方报价时间为10:3011:00。报价结束后,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完成匹配并生成预成交信息,卖方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查看预成交结果。交易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二)常规追加

1.预成交信息生成后,买方针对当期采购订单中的加气站追加采购需求,按参与常规采购的报价信息,经电子交易系统匹配并生成常规追加申请记录后,由被选中的卖方确认成交并生成预成交信息。

2.买方发起常规追加后,卖方将收到短信通知,卖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确认或拒绝。若卖方超时未操作,则视为放弃响应常规追加的采购量。

(三)紧急追加

1.买方针对某个加气站临时发起采购需求,由重庆交易中心通过短信通知卖方。

2.卖方收到短信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报价。报价结束后,电子交易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选择第一名成交,并立即生成成交确认单。

(四)计划调整

1.买方可在预成交信息达成后,于交收日期对应的当日23:59前,根据实际需求对预成交信息的商品数量进行调减。

2.买方发起计划调整后,重庆交易中心将通过短信通知卖方。

(五)生成成交确认单

1.常规采购及常规追加:成交确认单将于交收时间的次日00:01自动生成,并加盖双方电子签章。

2.紧急追加:成交确认单将在成交后即时生成,并加盖双方电子签章。

3.成交确认单是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补充完善,与采购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合同内容。实际交收量以双方线下签字确认的《过磅单》为准。

四、交收、结算与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采用线下交收、线下结算方式。以下内容已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卖方应遵照执行:

(一)交收相关按照采购合同第6条约定执行。

(二)计量相关按照按采购合同第7条约定执行。

(三)结算相关按照采购合同第8条约定执行。

(四)违约责任按照采购合同第10条及交易公告约定执行。

(五)争议解决按照采购合同第15条约定执行。

五、交易保证金、服务费及履约保障

(一)交易保证金:按10万元交纳。重庆交易中心将在卖方首次参与报价时予以冻结。

(二)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收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重庆交易中心将根据当月成交确认单中合同金额的总额计算并扣除当月交易服务费。

请提前将上述资金转入重庆交易中心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确保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三)履约保障

1.若卖方存在违约情形,经买方确认、重庆交易中心核实后,买方有权与重庆交易中心协商扣除卖方交易保证金,扣除的交易保证金由重庆交易中心划转至守约方。

2.若卖方不再参与重庆销售采购交易,且其全部成交确认单项下的交收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无违约行为、经买方确认后,由卖方申请,剩余交易保证金予以解冻。

六、其他说明

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交易时,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具体信息及成交确认单文本。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全部约定,并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请参与交易的会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理性报价。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重庆交易中心 市场发展一部

联系人:张尧;联系电话:1912216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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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