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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关于2026年第220号交易公告的调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根据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2026年第220号公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销售中心(以下简称销售中心)于2026年4月29日起,在重庆交易中心常态化开展液化石油气(LPG)交易。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频次与时间

原公告“第二条 交易频次与时间”调整为:

(一)交易频次

原则上每周一投放周二、周三、周四8点开始24小时内交付的资源,每周四投放周五、周六、周天、下周一8点开始24小时内交付的资源。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和每周四上午10:00-10:10。如遇临时交易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

原公告“第六条 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中第(一)点调整为:

(一)竞拍交易保证金按申报金额20%交纳;交易服务费按0.1%收取。

三、交收与结算

原公告“第九条 交收与结算”中第(四)点调整为:

(四)预付款。买方应在交易达成当日24:00前向卖方支付全额预付款。若买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卖方有权通过重庆交易中心划转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四、交收及违约规定

原公告“第十条 交收及违约规定”中第(一)点调整为:

(一)如买方未在成交当日24:00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全额预付货款,卖方有权拒绝发货另行组织交易并追究违约责任,并按照20%违约金比例优先划扣重庆交易中心冻结的履约保证金。买方累计违约达到三次,将被纳入交易黑名单。

五、交易延长机制

启用交易延长机制。场次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在交易总时长结束时间前2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将自动延长3分钟;若延时的3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再延时2分钟;若延时2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再延时1分钟结束,后续不再延时。

以上调整事项于本公告发布后即生效。参与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销售中心、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销售中心:

联系人:卢懿;联系电话:15637819718;

重庆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康;联系电话:1768386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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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