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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中石化蒙陕销售中心零散气液化天然气交易的公告(2026年第198号)

发布时间:2026-04-1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蒙陕天然气销售中心(以下简称中石化蒙陕销售中心)将于4月15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4月16日至4月30日交收的液化天然气(零散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一)买方须具备重庆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买方须具备中国石化集团天然气分公司LNG用户资格。

(三)买方须为已与中石化蒙陕销售中心签订购销合同的用户,并提前向中石化蒙陕销售中心报名。

二、交易时间

交易

场次

交易时间

交收地点

第一场

4月15日14:00-14:15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马坊街道西沟门村新富4LNG回收站(山西泰源)

第二场

4月15日14:30-14:45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牛武镇梨园沟村XF11P1井LNG回收站(重庆瑞诚)

第三场

4月15日15:00-15:15

内蒙古额济纳旗拐子湖18井

三、交易信息

(一)交易标的:4月16日至4月30日交收的液化天然气(零散气);

(二)交易价格类型:升贴水报价;

(三)商品运输:买方自提;

(四)其他交易信息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

(五)操作路径为:我是买家-竞拍响应-场次查询。

四、交易规则

(一)本次交易采用竞拍(竞买)交易方式,买方每场次可以申报多组量价信息,每组量价信息均可以按交易规则参与排序配对并成交,已申报的信息不可撤销或者修改。

(二)交易场次中买方申报的有效量价信息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规则参与排序并成交。

(三)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倒计时

本次交易不采用倒计时。

六、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

请交易会员提前将下列资金转入重庆交易中心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确保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

(一)交易保证金

按单位定额保证金400元/吨交纳。

(二)交易服务费

按2元/吨收取,买方交易服务费申报时冻结,成交后扣收。

(三)履约保障

1.交易结束后,未达成交易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释放,可操作出金;达成交易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继续冻结(履约保证金不可作为预付款支付)。买方应在交收开始日前线下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买卖双方完成线下交收和货款结算后,买卖双方向重庆交易中心发送函件说明,买方履约保证金将解冻,买方可操作出金。

2.交易达成后,买方明确表示不提取成交商品,买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质量标准

液化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8753-2020《液化天然气》标准。

八、交收与结算

(一)本次交易采用线下交收、线下结算。交易结束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

(二)商品交收。卖方根据现场实际生产情况向买方发布提货要求,买方按计划提货。

(三)商品结算。双方按交收期内的每日实际提货量以及每日结算单价据实结算货款。

(四)每日结算单价(S),为成交升贴水价格(Po)与每日基价(Pb)之和,即S=Po+Pb。交易场次第一场及第二场对应的每日基价(Pb)为买方提货当日卖方发布的5家液厂(延长南泥湾、延长甘谷驿、延长文安驿、延长志丹、延长安塞)挂牌均价;交易场次第三场对应的每日基价(Pb)为买方提货当日内蒙古水发派斯液厂挂牌价格。每日结算单价为含税价格,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新税率计税方法做相应调整。

(五)交收期总结算金额,为每日结算金额的汇总额,即总结算金额=∑每日结算单价(S)×交收日实际提货量。

商品在具体提货日对应的结算单价、提货量,以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中载明的为准。若因无基价导致无法生成结算单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结算单价。

(六)违约金。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向卖方支付未按约定提货部分资源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交收期内每日结算单价的均价×交易确认单成交量-线下已结算货款)×10%违约金比例,且卖方就未提取资源不再发货。买方线上冻结的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的,买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披露事项

(一)买方参与交易前,已充分了解商品运输路径,并认可路况具备标的商品正常运输条件。中标后,买方不得以道路条件为由,拒绝按时提取标的商品。若买方未按计划提货,卖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自卖方发出通知第3个自然日24:00自动生效。卖方有权扣除买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如给卖方造成其他损失(如因井控风险引发天然气损失),概由买方承担。

(二)卖方实际交付气量以交收地井口实际产量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四)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中石化蒙陕销售中心协助处理。

重庆交易中心:

联系人:沈  姣;联系电话:15736249578。

中石化蒙陕销售中心:

联系人:张  森;联系电话:13228022711。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