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将于12月15日起,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常态化开展资源地为广东阳江接收站的液化天然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买方须具备重庆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交易频次及时间
(一)交易频次
周一至周四每日投放次日8点开始24小时内交付的资源,周五分别投放周六、周日以及下周一的资源。
(二)交易时间
1.周一至周四:10:00-10:30。
2.周五:10:00-10:10(交易周六资源)、10:20-10:30(交易周日资源)、10:40-10:50(交易下周一资源)。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信息
(一)交易标的:液化天然气;
(二)交收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950乡道,广东阳江海陵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商品运输:买方自提;
(四)其他交易信息以及电子合同文本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
(五)操作路径为:我是买家-竞拍响应-场次查询。
四、交易规则
买方每场次可以申报多组量价信息,每组量价信息均可以按交易规则参与排序配对并成交,已申报的信息不可撤销或者修改。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倒计时
场次竞拍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系统自动触发倒计时,倒计时时间为3分钟。在重庆交易中心规定的倒计时长内,若无卖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结束;若有卖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倒计时自新的有效申报信息时刻起重新计算。场次到达交易结束时间时,交易强制结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六、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
(一)竞拍交易保证金按申报金额10%交纳;交易服务费按0.1%收取。
(二)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资金由交易资金账户转入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交易结算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
七、质量标准
液化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8753-2020《液化天然气》标准。
八、交收与结算
交收结算方式详见交易系统挂单详情。结算价格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执行。交易达成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包括结算价格的电子合同。该价格含增值税。
商品交收:电子合同生效且买方支付全部相应货款后,买方应在商品交收起始日前1个自然日的15:00前向卖方指定邮箱:huanglinghao@geg.com.cn发送提气计划,并按照经卖方确认的提气计划提取货物。买方应向卖方发送的提气计划如下:
序号 | 提气日期 | 一级客户 | 分销客户 | 计划卸货点 | 承运商 | 牵引车 | 挂车 | 驾驶员 | 驾驶员手机号 | 押运员 | 押运员手机号 | 驾驶员身份证号 | 押运员身份证号 | 计划量 (吨) | 是否热车 | 计划到站开始时间 | 备注 | 竞拍/确认函 | 车辆是否通过资质审查 | 司机是否通过资质审查 | 押运员是否通过资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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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结算:电子合同生效后,买方应在电子合同生效当日15:00前通过重庆交易中心支付全部相应货款。若买方未通过重庆交易中心按时支付全部相应货款,卖方有权在交收期届满后向重庆交易中心以去函的形式,授权重庆交易中心根据电子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划转电子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重庆交易中心根据卖方的授权将违约金划转至卖方在重庆交易中心的交易结算账户。
实际交收量与电子合同约定成交量不一致的,将根据电子合同约定以多退少补为原则计算结算金额,另行线下结算。
九、其他披露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二)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广东能源协助处理。
重庆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志理;联系电话:13996064537;
广东能源:
联系人:罗帆;联系电话13828110991。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