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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中石化天分四川销售中心压缩天然气(零散气)交易的公告(2025年第248号)

发布时间:2025-12-0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四川天然气销售中心(以下简称中石化四川销售中心)拟于2025年12月5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压缩天然气(零散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卖方为中石化四川销售中心,买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重庆交易中心压缩天然气(零散气)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2.具备中国石化集团天然气分公司CNG用户资格。

3.拥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有稳定的CNG承运商,并签署合同期内承运合同;承运商具备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且在有限期内。

4.买方须充分了解标的商品及对应气井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若买方向卖方报名,并在重庆交易中心参与交易,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交易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买方交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本次交易不接受多家企业联合参与。

6.交易达成后,买方应同卖方签署《2025-2026年度CNG零散井销售合同》《2025-2026年度CNG零散井销售安全协议》。若需查看上述合同及安全协议,请联系中石化四川销售中心。

二、商品信息

1.马6-1H井压缩天然气(零散气)竞拍交易

交易时间

2025年12月5日14:00-14:30

气井名称

马6-1H井

挂单量(万立方米)

600(不可拆分)

起拍价(元/立方米)

1.97(含税)

气井(销售)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兴隆镇五狮村马6-1H井CNG加工站场

基本信息

马6-1H井为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勘探单井,预计2025年12月上旬投产,每日产量预估为6万—8万立方米,最终交付量以实际CNG产量为准。

CNG产品日计划量

6万立方米(具体以实际产量为准)

最小变动价位

0.01元/立方米

交收起始日

2025年12月6日8:00(具体交收起始日以双方首次交付日期为准)

交收截止日

2026年3月31日8:00

2.马17斜井压缩天然气(零散气)竞拍交易

交易时间

2025年12月5日14:30-15:00

气井名称

马17斜井

挂单量(万立方米)

500(不可拆分)

起拍价(元/立方米)

1.97(含税)

气井(销售)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陈河镇三溪寺村四组马17斜井CNG加工站场

基本信息

马17斜井为中原普光通南巴区块的单井,预计2025年12月上旬投产,每日产量预估为5万立方米,最终交付量以实际CNG产量为准。

CNG产品日计划量

5万立方米(具体以实际产量为准)

最小变动价位

0.01元/立方米

交收起始日

2025年12月6日8:00(具体交收起始日以双方首次交付日期为准)

交收截止日

2026年3月31日8:00

三、交易规则

采用竞拍交易方式。竞拍交易规则详见重庆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hinacqpgx.com/zdgz/。

本场竞拍不设倒计时,交易时间结束时按照“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四、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

1.交易保证金按百分之十交纳,交易服务费按千分之一收取。保证金不可用作预付款使用。

2.交易达成后,买方交易保证金将继续冻结。卖方收到买方首次支付预付款,买卖双方向重庆交易中心发送函件说明,买方交易保证金解冻。

3.交易达成后,买方明确表示不提取合同商品,买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卖方通知买方首次提取标的商品之日起3日内,买方应将首个结算期预付款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买方明确表示不提取商品,买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以上3、4两种情形,经卖方确认,由重庆交易中心核实,卖方有权与重庆交易中心协商扣除买方交易保证金,扣除的交易保证金由重庆交易中心划转至守约方。同时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确定其他买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赔偿买方任何损失。

五、商品数量

卖方具体交付数量以马6-1H井、马17斜井交收期间现场

实际生产CNG数量为准。交收期间买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货款并提取相应商品。

六、交收结算

1.本次采用线下结算线下交收。结算价格按照成交价格执行。交易达成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包括结算单价的电子合同。

2.具体合同期限自双方首次交付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供气期内每月5日、15日、25日为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价款的结算日,12月25日结算期包含12月26日—12月31日的预结算。每一结算日当日上午8时至下一结算日当日上午8时为一个结算期。

3.预付款制度

(1)实行预付款制度。买方应根据合同成交量,将预付CNG气款银行电汇至卖方指定的账户上。

(2)买方应在任何一个结算周期开始的3日前支付足额预付款。预付款计算方式:

预付款=交易结算单价×CNG产品日计划量×结算期

(3)一个结算期完结时,以天然气交收地点计量值为气款结算依据。

(4)买方未按约定在一个结算周期开始的3日前支付足额预付款的,经卖方通知,仍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预付款的,卖方有权暂停向买方交付天然气,卖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买方承担。

(5)合同终止或双方合作结束后,如仍有结余,卖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结余的预付款全额无息退还至买方指定账户。

七、其他披露事项

参与交易前,请交易会员登录重庆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文件中心栏目,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压缩天然气(零散气)现货交易电子合同以及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竞拍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电子合同和交易规则以及本公告内容,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八、其他未尽事宜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四川销售中心、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四川销售中心:联系人:张洪建;联系电话:18664285968。

重庆交易中心:联系人:杨若雪;联系电话023-62457370,17708333517。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