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安)拟于11月3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资源地为国家管网天津接收站的液化天然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买方须具备重庆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 交易时间
11月3日(星期一):14:30-15:00。
三、交易信息
(一)交易标的:液化天然气;
(二)竞拍量:3000吨;
(三)起拍价:4500元/吨(含税);
(四)最小变动价位:5元/吨;
(五)最小交易量:20吨;
(六)最小交易单位:20吨;
(七)交收期限:2025年11月4日-12月31日;
(八)交收地点:国家管网天津接收站;
(九)商品运输:买方自提;
(十)其他交易信息以及电子合同文本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
(十一)操作路径为:我是买家-竞拍响应-场次查询。
四、交易规则
(一)本次交易采用竞拍交易方式,买方每场次可以申报多组量价信息,每组量价信息均可以按交易规则参与排序配对并成交,已申报的信息不可撤销或者修改。
(二)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倒计时
场次有效申报量大于等于竞拍量时,触发倒计时,倒计时时间为3分钟。若倒计时结束时无最新有效申报或到达交易结束时间,则交易强制结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六、交易延时机制
场次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在交易总时长结束时间前2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将自动延长5分钟;若延时的5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再延时3分钟;若延时3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再次延时1分钟结束,后续不再延时。
七、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
(一)竞拍交易保证金按申报金额15%交纳;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0.1%收取。
(二)履约保证:双方成交后,买卖双方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持续冻结,待买方线下完成商品全部预付款支付后经双方线上确认完成履约保证金解冻。
(三)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资金由交易资金账户转入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交易结算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
八、质量标准
液化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8753-2020《液化天然气》标准。
九、天然气计量
一次计量,计量值以卖方委托的接收站出具的槽车充装计量单或同等文件为准。
十、交收与结算
(一)交收方式采用线上交收,即最终交收结束后双方需通过线上完成交收确认。
(二)结算方式采用线下结算。买方应按照货款支付要求线下完成预付货款支付。
(三)结算价格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执行。交易达成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包括结算价格的电子合同,该价格包含增值税。
(四)电子合同生效后,买方应在交收期内每个提货日前一日18:00前向卖方指定邮箱:yaoxs@szgas.com.cn发送次日提气计划,并按照经卖方确认的提气计划提货。
(五)货款支付:交易达成后,买方在交收期内每个工作日15:30前线下完成次日提气量的全额预付款。
(六)商品结算:交收结束后,双方根据电子合同约定线下以多退少补为原则按照实际交收量计算结算金额。若买方未按公告以及电子合同约定支付预付货款或短提量超过5%,卖方有权在交收期届满后授权重庆交易中心将买方电子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划转至卖方的交易结算账户。
十一、其它披露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二)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深圳华安协助处理。
重庆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志理;联系电话:13996064537;
深圳华安:
联系人:侯璟毅;联系电话:15013886960。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