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绵阳新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新奥)拟于2025年8月25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2025年9月管道天然气竞拍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具备重庆交易中心管道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并请提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发送至邮箱942947640@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2日14:00~2025年8月24日18:00。
三、交易时间
8月25日(星期一):10:30—11:00。
四、商品信息
挂单量:9000000立方米
最小变动价位:0.01元/立方米
最小交易单位:100000立方米
报价单位:元/立方米
交收点:川东北-川西联络线元坝首站(由卖方将天然气送至元坝首站)
商品运输:买方自提(后续托运由买方自行负责)
交收起始日:2025年9月1日
交收截止日:2025年9月30日
五、交易规则
买方每场次的申报价、申报量,以在竞拍时间内向系统提交的有效申报信息为准(有效申报信息指申报时可成交的量价),买方每场次可多次申报,已申报的信息不可撤销或者修改。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六、结算
(一)本次气款采用线下结算。交易达成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包括结算单价的电子合同。
(二)1个月为一个结算期,结算日期为每月25日(早晨8时止)。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计量文件数量为准,按双方合同约定、税金计算当期结算总金额,确认无误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预付款制度
1.买方应根据电子合同成交量,将预付天然气款银行电汇至卖方指定的账户上,卖方将以买方预付款的账面余额作为发货的主要依据。合同生效后,买方应先预付一个周期(10个自然日)气款,预付金额计算方式为:
合同日均量×结算价格×预付周期自然日数量
2.预付款用完之日,若卖方未收到买方下期预付气款,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买方自行负责。
(四)照付不议量
约定照付不议量为月合同量(不足一个月按照实际周期)的0.96。除电子合同约定外,如果某月买方实际提取气量日均值低于该月最小日量,买方当月剩余气量视为放弃,卖方有权支配买方当月未提取余量。
(五)罚则
短提罚则:除电子合同约定外,如果买方在某个供气月内未能提取本合同规定的最小月气量,则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短提气量的价款,短提气量按照该供气月约定的综合价格的30%计价。
短供罚则:除电子合同约定外,如果卖方在某个供气月内未能供应本合同规定的最小月气量,卖方同意买方就该供气月内实际供应的天然气量中与短供气量相等的气量按照该供气月约定的综合价格的30%进行支付。
七、倒计时
场次竞拍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系统自动触发倒计时,倒计时时间为3分钟。在交易中心规定的倒计时长内,若无买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结束;若有买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倒计时自新的有效申报信息时刻起重新计算。场次到达交易结束时间时,交易强制结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八、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
(一)交易服务费按0.1%收取,交易保证金按10%交纳。
(二)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资金由交易资金账户转入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交易结算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
九、其他披露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二)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绵阳新奥、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绵阳新奥:
联系人:黄俊豪;联系电话:13983110863。
重庆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若雪;联系电话:17708333517。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5年8月22日
附件:绵阳新奥能源有限公司管道气竞拍报名表
公司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是否为重庆交易中心会员(是/否) | |||
企业类型 | 贸易商 终端用户 其他 | ||
竞拍意向量 | 意向量 万立方 | ||
联系人信息 | |||
姓名 | 职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声明:本单位已仔细阅读并清楚知晓了本次交易公告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规则,对前述内容尤其是交易公告中关于保证金相关内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同意授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按交易公告处理保证金,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 |
注: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942947640@qq.com。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