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欢迎您! 2022-07-06 星期三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管道气订单(合同外)交易的公告(2024年第75号)

发布时间:2024-07-0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将于2024年7月10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展2024年8月、9月、10月,覆盖南方、西部、川渝三个区域的管道气订单(合同外)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规则

(一)管道气订单(合同外)交易分认购交易和转让交易,认购交易采用竞拍交易模式,转让交易采用挂牌交易模式。竞拍、挂牌等交易细则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二)订单可在规定规则下转让。

(三)交易会员可申请将持有订单的交收月份向后调期。调期需支付调期服务费,调期服务费计入对应订单价格。调期服务无法跨采暖季和非采暖季。

1.调期规则。会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调期申请,按“时间优先”原则由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审核。

2.调期后的订单仍可参与转让交易。

3.最后调期时间为该转让交易最后交易日的15:30前。

二、准入要求

认购交易卖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相关省公司作为卖方执行方。其他交易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交易中心管道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南方、西部、川渝区域的管道天然气合同用户。

(三)转让交易买卖双方除认购交易成交的交易会员外,未参与认购交易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管道天然气合同用户也可参与。

(四)首次发起转让交易的交易会员,需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卖方权限,审核通过后可以开展转让交易。

三、交易时间

(一)认购交易:8月管道气订单(合同外):2024年7月10日09:30-10:00;

    9月管道气订单(合同外):2024年7月10日10:15-10:45;

    10月管道气订单(合同外):2024年7月10日11:00-11:30。

(二)转让交易:自2024年7月11日起,转让交易最后交易日结束前每个交易日的10:00-11:00(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四、交易标的

(一)交易标的为月度合同天然气。

(二)订单信息

1.商品名称:管道天然气;

2.最小交易单位:10000立方米;

3.交收省份:覆盖中石油西部、南方、川渝三个区域的所有省份;

4.转让交易最后交易日:交收月前一月的15日为转让交易最后交易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一个交易日);

5.交收月份:8月管道气订单(合同外):2024年8月、9月管道气订单(合同外):2024年9月、10月管道气订单(合同外):2024年10月;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系统挂单信息,请提前登录查阅。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一)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认购交易:竞拍交易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交易保证金按申报金额的10%交纳。

转让交易:若挂牌价格较订单价格折价或者平价的,单边收取卖方交易服务费;若挂牌价格较订单价格溢价的,单边收取买方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交易保证金按认购订单价格×挂牌量×10%交纳。

(二)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资金由交易资金账户转入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交易结算账户余额足额,以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入金问题,请及时联系交易中心协助处理(联系人:汤子灏;联系电话:023-62383819,16602341004)。

六、结算和商品交收

(一)转让交易采取线上交收线上结算方式。交易达成后,买卖双方结算转让费用。

(二)商品交收。转让交易最后交易日结束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包括交收结算价格及卖方执行单位的天然气购销电子合同,订单项下保证金将全额解冻。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与买方确认天然气具体交付时间、地点等。商品交收采取线下交收线下结算方式。

(三)结算价格。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省公司与用户进行气量交收结算,结算价格为持有订单的订单价格。

七、其它披露事项

(一)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由卖方、买方各自承担。

(二)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三)其它未尽事宜以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