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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年度合同转让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121号)

发布时间:2023-12-0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2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展南方区域2024年2月、3月上半月、3月下半月年度合同转让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规则

(一)年度合同转让分一次交易、二次交易,一次交易采用协议交易模式,二次交易采用挂牌交易模式。挂牌、协议等交易细则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二)一次交易成交的买方,获得不超过2023-2024年年度分月合同量10%(小数向上取整计算)气量的仓单,买方可在一定规则条件下自主开展二次交易。

(三)二次交易采取管输后置确认方式,即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于交易当日13:30-14:30对二次交易进行确认,若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同意,二次交易成功。

(四)二次交易及交割不得跨区和跨月。(广东省用户仅可省内交易,其他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销售区域内省公司用户可在同省或不同省份之间进行)

(五)城市燃气类交易会员、非城市燃气类交易会员仅能与同类型交易会员开展二次交易。

(六)二次交易设置日涨跌限制,即当日成交价格波动范围不超过上一成交日成交均价的±6%;无历史成交价格的,当日成交价格波动范围不得超过认购单价的±6%。

二、准入要求

 一次交易卖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相关省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的执行方;一次交易买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交易中心管道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一次交易买方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管道天然气合同用户会员,二次交易买卖双方均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一次交易成交的交易会员。

(三)首次发起二次交易的交易会员,需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卖方权限,审核通过后可以开展二次交易。

三、交易时间

(一)一次交易:2023年12月12日9:30-11:30;       

1.新投产用户参与投产月下旬的一次交易,若用户下旬投产,可参与下月新投产用户一次交易;

2.20243月按照2023-2024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约定,分上、下半月开展一次交易,仓单编码分别为CNPC-PNGF2403S-F(20243月上半月)、CNPC-PNGF2403S-S(20243月下半月)。

(二)二次交易:仓单最后交易日前每周星期三(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1.卖方会员挂牌时间:交易日9:00-10:00;

2.买方会员查阅挂牌信息时间:交易日10:00-10:30;

3.买方会员摘牌时间:交易日10:30-11:00;

4.管输后置确认(中石油)时间:交易当日13:30-14:30。

四、交易标的

(一)交易标的为天然气。

(二)仓单信息

1.商品名称:管道天然气;

2.天然气量:10000立方米/张;

3.交割基准点:广州;

4.交割基准点单价(认购单价):2.04元/立方米;

5.最后交易日:交割月前一月的5日为最后交易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

6.交割月份:2024年2月、2024年3月上半月、3月下半月;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系统挂单信息,请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一)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二)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资金由交易资金账户转入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交易结算账户余额足额,避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入金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联系人:汤子灏;联系电话:023-62383819,16602341004)。

六、结算和仓单交割

(一)二次交易采取线上交收线上结算方式。交易达成后,买卖双方结算转让服务费。

(二)仓单交割。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最终仓单持有人在交易系统点击签订购销合同,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包括交割结算价格及一次交易卖方执行单位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仓单交割结算价格按照交割基准点价格加升贴水计算,升贴水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与仓单最终持有方确认天然气具体交付时间、地点等;中石油天然气销售相关省公司按照生成的天然气购销电子合同编排入月度购销计划,组织在交割月份内交付天然气。仓单交割采取线下交收线下结算方式。

七、其它披露事项

(一)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由卖方、买方各自承担。

(二)交易会员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现货交易管理办法》《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中心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三)其它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