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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天然气管输计价方式

原创:唐清正 发布时间:2019-07-16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明显提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改革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天然气产业改革的顶层设计,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走市场化之路的改革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当前,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颁布和国家管网公司即将组建的背景下,天然气市场的监管政策将转向对两个市场、两个层面的综合监管。两个市场即天然气管网设施容量市场和天然气商品市场,两个层面即从价格机制层面和资源配置机制层面。在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研究欧美国家发达天然气市场建设经验,有助于完善我国管网设施计价方式和价格机制,促进天然气行业协调稳定发展。

从欧美市场看,管输计价方式主要包括邮票法、路径法、区域价格法、上/下气点价格法等。

邮票法采用同网同价的计价方式,不考虑上/下气点和输送路径、运距等不同导致的成本差异。邮票法主要适用于一定范围内互联互通程度较高、难以计算天然气实际物理输送路径的复杂网状管输系统;而对于高压长输管网,由于输送距离是构成管输成本的重要影响因素,则不太适合采用邮票法。

路径法采用根据确定的输送路径计价的方式。路径法通过合同中规定的天然气输送上/下气点位置和指定的输送路径,采用“点对点”的方式构成各管段的价格矩阵,根据物理实际运距计算管输费,适用于长距离高压运输管网。该方法基于成本进行定价,但却未反映出管道拥塞成本。由于路径法需明确输送路径,较大程度上降低了上/下气点的灵活度,同时,也使得管道调配和剩余管输能力计算难度加大。

区域价格法采用同一区域内统一定价、跨区域不同价格的计价方式。该方法适用于区域跨度较大且各区域管道建设程度不一致的管网系统。区域价格法属于邮票法和路径法的结合、变种,综合考虑了不同区域管网建设程度不同及长输管网路径的影响等因素,虽然无法精确地反映成本,但是提高了上/下气点的灵活度。

上/下气点价格法采用对不同上/下气点单独计价的方式。上/下气点价格法适用于建设度高、联通性强的网状系统,每个上/下气点都可以有不同的管输价格,通过价格信号反映不同上/下气点的供求关系,同时上/下气点无需一一匹配,灵活度高。但是,上/下气点价格法的价格核算要求较高,难以精确地反映成本。

基于管网结构性特点,欧美管网设施容量的计价方式各不相同。欧盟各国国土面积、管网覆盖范围普遍较小,各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环网,管道运输能力有较大冗余,因此,主要向托运人配置上/下气点的注、接气能力,采用了上/下气点价格法。美国国土面积大、管线里程长,但由多家公司分散运营,州级管道公司运营的管网主要呈线性分布,州内管道公司运营的管网主要呈网状结构,因此,主要向托运人配置不同管段的输送能力,计价方式包括“邮票法”、“路径法”、“区域价格法”。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管道系统由长输管网、区域管网等多级管网体系组成,且各区域管道建设情况不同,由于中央、地方税收分配的原因,特别是天然气产气区的地方政府对依托资源和地理位置优势,享受较低气价发展经济的诉求强烈,建议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创新模式,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计价方式。

对于上/下气点价格法,供需关系是否平衡决定了不同管网系统互联点的管输能力价格的差异;对于区域价格法,管道建设程度及市场供需影响了区域的划分。基于上述计价方式特点分析,建设我国天然气管输计价方式可采取“限制点价格+区域计价法”的两部制价格结构。即选择管网系统中若干能力不足较为突出的物理节点作为“限制点”,采用市场化方式向管输用户分配“限制点”容量,并收取容量费。以“限制点”为分界点将全国管网划分为不同计费区域(按“限制点”划分的计费区域过大时,也可考虑选择部分干线连接点或省级行政区划边界点补充作为计费区域的分界点);上/下气点在同一计费区域内时,管输服务费用按均一价格计算;上/下气点跨计费区域时,根据按“限制点”确定的管输流向和相关计费区域之间距离,计算管输服务费。按上述办法计算所得“限制点”容量费和管输服务费用加总,即为输气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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