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油气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行业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对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行部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虽然国家对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但由于我国推动天然气市场化建设的时间不长,产供储销体系还不健全,造成天然气市场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体现在:
(1)天然气增储上产跟不上消费快速增长的步伐,进口气过快增长,资源均衡性和保障性不足。2018年全年天然气消费量2766亿立方米,增长39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6%,但全国天然气产量仅增长9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7%,这导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增长迅速,2018年我国天然气进口增量接近300亿立方米,增速31.7%,在国内天然气上产增速难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情况下,未来我国的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尤其是对进口LNG的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保障国家能源供给安全成为各方特别是政府部门需持续高度关注的问题。
(2)多元化供应体系亟待完善,市场化交易尚待培育。目前,我国的国内天然气供应由“三桶油”垄断。在上游,陆上天然气勘探开发主要掌握在中石油、中石化手中,海上天然气开发则由中海油主导,多元化主体参与上游勘探开发的局面尚未形成。在中游,国内天然气长输管道、进口天然气管道、绝大多数LNG接收站由“三桶油”建设运营,在为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通过对基础设施的掌控,垄断了国内天然气供应,让其他能够从海外购进资源的企业难以顺畅进入国内天然气批发市场。这导致了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割裂,在当前国际天然气市场供应总体宽松的情况下,国内在2017年底的气荒,以及2018年供应依旧处于紧平衡的状态无疑是基础设施垄断的负面反映。
(3)管网建设速度有待加快、互联互通程度不够、储气调峰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限制了资源调配和供应保障。在管道建设方面,管网体制改革未明确前,石油央企对管道建设持观望态度,导致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速度有所放缓。此外,为分割、维持下游市场,石油央企之间管道互联互通建设以及管道的互相开放意愿也有所不足。在储气库建设方面,截止到2018年,我国储气调峰能力达130亿立方米,占消费比仅为4.7%,国际上主要天然气消费国储气库工作气量占消费量比例平均为14%,其中美国为17.5%,俄罗斯为18.4%,欧盟为25%,我国储气能力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4)价格改革还在推进过程中,市场化价格机制仍有待完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处于市场化改革的初期阶段,天然气价格开始逐步放开管制。随着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天然气门站批发价格的定价权已经逐步从政府过渡到占有绝对市场份额的石油央企手中,由于上游企业的垄断性质以及上下游企业的地位不对等,在价格管制部分放开的情况下,天然气批发依然由石油央企以计划性的手段定价以及分配资源,市场化程度较低,且存在严重的不透明性,国内天然气的市场化交易及定价体系尚未建立。在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方面,石油央企捆绑经营管道、储气库与天然气销售业务,储气服务由石油央企进行内部核算,加之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储气库工作气量提供公正、透明的仓储注册登记服务,导致下游用户难以认可储气库调峰气在市场独立销售,也难以单独对储气服务定价。因此,储气服务和调峰气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真正落实,不能形成引导管道天然气市场化交易的先行性指标,无法提前反映天然气市场中远期的供需形势。储气库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缺失,也无法形成合理商业投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由于我国尚未形成成熟的市场化定价体系,缺乏形成反映国内真实供需的价格基准,导致我国在天然气资源进口国际谈判中缺乏价格话语权,采取油价挂钩模式定价的境外天然气价格长期高于欧美市场,形成“亚洲溢价”,拥有最大的消费市场但价格“受制于人”,这对我国天然气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更大的挑战。
当前改革面临的困难,需要通过更深化的改革来解决。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将组建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将会逐步打破利用天然气基础设施形成的市场垄断,增加上游市场参与主体的数量,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配资资源的效率。未来,随着我国天然气行业法律制度的健全,上游矿权改革的深化、天然气基础设施第三方无歧视准入的落实,我国将加快天然气市场化体制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天然气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调节供需、满足供给,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