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为了向会员单位开具准确的增值税发票,现将增值税开票基本信息采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确认表》(见附件),填写的信息内容应与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一致,填写的发票寄送地址、收件人信息应确保准确无误。
二、提交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将填写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确认表》(1.word文档电子版;2.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PDF扫描件)作为2个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交易中心指定邮箱,后续核对或变更开票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
电子邮箱:fapiao@chinacqpgx.com
联系电话:市场发展部:023-62893294;
财务部:023-62898681;
传真:023-62383798
三、开票说明
交易中心每月集中开票一次,开票项目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发生交易对应的服务费用,其他费用以交易中心公告为准。开票于当月月底前完成,若遇节假日视具体情况提前或顺延。
若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上述信息,造成无法开具或收到增值税发票,或由于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的,交易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对于未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会员单位,交易中心将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特此通知。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0日